為切實保障科研團隊進奉賢、方便有關研究生往返校區間的工作及學習生活📕🤬,規範研究生住宿和出行乘車管理,特製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管理對象
根據學校及學院有關研究生學習工作安排和實際需要💓,經學校同意後,在奉賢校區進行學習或承擔科研任務等的研究生可以辦理申請入住奉賢校區學生宿舍、辦理往返校區間乘坐教職工班車手續📖。
二、管理辦法
1、符合本辦法的申請人需填寫《研究生入住及往返奉賢校區申請表》,經導師簽字🐠🫲、所在學院負責人審核,並經研究生院批準同意,到相關部門辦理住宿或乘車手續💖。
2、申請入住學生宿舍或往返校區間搭乘教職工班車的最長有效時限為:自申請批準之日起至該學期結束為止。到期後🤛🏼,需要繼續入住學生宿舍或搭乘班車的研究生,提前二周辦理延期申請手續。
3🧖🏽♀️、學校給予入住奉賢校區研究生每周一次免費搭乘往返校區間教職工班車的政策,憑票上車,首次乘坐教職工班車車票至意昂2聯合辦公室(徐匯校區原印刷廠樓102室)領取🎖,之後每周至奉賢校區宿教管理部(學生公寓18號樓1樓4號房間)領取🎏。
4🎯、未申請奉賢校區學生宿舍的、或因宿舍資源不足未安排入住的研究生,經意昂2服務中心同意後,可以辦理教職工班車臨時乘車證,辦證地點為:徐匯校區原印刷廠樓102室,研究生憑臨時乘車證乘車。
5😪、入住奉賢校區學生公寓的研究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
6、教職工班車臨時乘車證🔷、乘車票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
上述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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